省委八届九次全会强调:“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全面深化改革,是河北实现科学发展、绿色崛起的必然要求,是建设全面小康的河北、富裕殷实的河北、山清水秀的河北的根本途径。改革越是向前推进,越需要法治的引领、规范和保障,越需要广大党员干部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改革的能力和水平。
全面深化改革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深化改革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180多项对依法治国具有重要意义的改革举措,纳入改革任务总台账,一体部署、一体落实、一体督办。这就深刻揭示了全面深化改革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内在逻辑关系。全面深化改革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犹如托举中国梦的一体之两翼,不仅具有目标方向上的高度一致性,相辅相成、并行不悖,而且具有功能作用上的高度契合性,互补互动、协同照应,共同为实现中国梦提供动力和保障。全面深化改革需要法治保障,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也需要深化改革。从这个意义上说,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既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必然要求,也是有效推进改革的重要手段。
全面深化改革作为一个有序推进和不断发展的过程,必须充分发挥法治对改革的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善于用法治眼光审视改革问题,用法治思维谋划改革路径,用法治手段破解改革难题,用法治方式优化改革环境。如果一个社会的法治观念淡漠、法治思维缺失,就会滋生特权思想,膨胀权力意识,导致违法施政、执法不公等问题,改革就会偏离科学轨道;如果法治方式欠缺、法治手段弱化,就会导致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等现象蔓延,使改革失去动力和保障。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不仅为改革提供着规则和规范,使改革能够按程序有序展开,避免可能出现的无序发展和进退失据现象,而且为改革提供了合法性保证,使改革成果可以固化和复制,产生久远的正效应。
对于各级党委、政府和广大干部来说,只有牢固树立法治观念,增强法治意识,强化法治思维,自觉遵纪守法,严格依法办事,努力建设公开透明的政治环境、公平规范的市场环境、依法经营的诚信环境、平安稳定的社会环境,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才能在全社会营造良好法治氛围,为改革发展提供可靠保障;只有坚守法治精神,树立法律权威,运用法治方式,下决心克服影响改革发展的官僚主义和衙门作风,坚决消除危害改革发展的权力异化现象,切实解决“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和“放权放口不松手”等制约改革发展的瓶颈问题,才能使改革在法治轨道上向前推进。
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必须牢固树立法治思维
法治思维是基于对法治的信仰,按照法治理念和逻辑来观察、分析、解决社会问题的思维方式。它是将法治理念、法律知识和法律规定内化于思的认识过程,也是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在思想观念上的体现。全面深化改革是一项因素众多、规模庞大、结构复杂、功能综合的系统工程,只有坚守法治精神,牢固树立法治思维,才能保证改革依法有序地顺利推进。从实质看,法治思维为改革的实践活动提供着思维规则和程序,因而也是一种底线思维。
由于历史的原因,我省一些党员干部还存在崇权心理和官本位意识,导致法治思维缺失。一些人对“官位”的追求胜过对“作为”的追求,对权力的追求胜过对法律的遵守。近年来,我省广大干部群众的法治意识有了很大提高,法治环境有了很大改善。但也应看到,与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推进法治河北建设的目标要求相比,党员干部的法治思维还需要进一步强化,法治环境还需要进一步优化。
树立和强化法治思维,一是坚守合法性思维。各项改革都应以合法性为前提,在法治框架内进行,符合法律规定和要求。无论是谋划改革思路、设计改革方案,还是制定改革举措,必须严格遵循法律规则和法定程序。二是培固权利义务思维。改革的最终目的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把尊重和保护公民基本权利放在首位。既要通过改革充分体现人民当家做主的权利,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力和自由,又要在改革中认真履行义务,承担相应法定责任。三是树立公平正义思维。法治的核心功能在于维护公平和正义,改革的价值取向也在于追求公平、公正、合理。无论是体制机制创新还是利益关系调整,都应始终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弘扬正气、伸张正义,充分体现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四是强化责任后果思维。法治既是对权力的规范,也是对责任的强调;而改革的着力点就是实现权力和责任的统一,真正做到有权必有责,违法必追究,失职必问责,侵权要赔偿。五是强化监督制约思维。改革实质上是通过制度设计重新配置和调整权力,形成科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和监督制约体系,而法治的要义是限制权力,防止滥用。建设法治政府必须以规范和约束公权力为重点,加大监督力度,规范和公开权力,让权力在宪法法律范围内运行。
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必须善于运用法治方式
法治方式是基于对法律法规的遵守,运用法治思维和手段、法律规则和方法处理事务、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的行为方式。它是把法治理念、法律知识和法律规定外化于行的实践过程,也是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在操作实施层面上的体现。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也是推进改革的有效路径。改革开放发展到今天,制度建设和法治建设已经上升到前所未有的重要地位。如果说全面深化改革是奔流不息的滔滔江河,那么法治方式就是规制河水流向、约束河水外溢、保护河水清洁的堤坝和屏障。
省委八届九次全会指出,从河北的实际看,法治环境是最需要的发展环境,法治保障是和谐社会最可靠的保障,法治手段是执政理政最有效的手段。只有在完善的法治环境下,善于运用法治方式和法治手段全面推进改革,才能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使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和定型;只有善于运用法治方式和法治手段深化改革进程,才能建立完备的、有效果的社会诚信体系,构建起相对稳定、和谐发展的社会经济秩序;只有善于运用法治方式和法治手段固化改革成果,才能让成熟的改革经验真正成为可复制推广的制度。当前,运用法治方式推进改革,应重点把握以下三个方面:首先,维护宪法法律权威是基本前提。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各项改革举措都应坚持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法律是治国之重器,也是改革的重要依据。社会主体的一切行为都要以宪法法律为基本准绳,国家机关和公职人员要严格依法办事,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社会公众也要自觉认同、崇尚和遵守宪法法律。
其次,坚持依法推进改革是重要遵循。法治既是规则之治又是程序之治。运用法治方式推进改革,必须严格遵守规则,按法定程序进行,真正做到凡属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依法而行。改革步入深水区,面对深层矛盾和问题,只有依法进行改革,才能突破旧体制、旧习惯、旧利益格局的束缚,更大程度地凝聚共识,更好地解决改革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只有依法进行改革,才能有效规制政府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保证市场主体的平等地位,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只有依法进行改革,才能更好地激发改革热情,最大限度地保护改革者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再次,坚守法治底线是有效保证。法律是不可触摸的高压线。运用法治方式推进改革,必须时刻牢记法律红线不能触碰,法律底线不能逾越。全面深化改革作为一场深刻变革,触及深层次矛盾,涉及权力和利益的调整。只有坚守法治底线,自觉用法律厘清权力边界、约束权力运行,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才能形成科学有效的权力制约和协调机制,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法治新局面;只有用法治方式化解利益冲突、解决利益矛盾、规范利益结构,才能形成公平合理、人民群众普遍受惠的利益格局,保证改革在法治轨道上有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