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上午,广州市卫生局原副局长邱春雷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检方指控其受贿400余万元。
起诉书显示,被告人邱春雷,1963年10月出生,大学文化程度,原任广州市卫生局副局长。
检方指控,2003年至2011年间,被告人邱春雷先后担任广州市卫生局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主任、农村卫生处处长、办公室主任、副局长。在此期间,被告人邱春雷利用上述职务便利,为医疗设备销售商曹某参与医疗设备招标提供帮助,先后收受曹某贿送的现金共计410万元。
2009年底,被告人邱春雷利用其担任广州市卫生局办公室主任的职务便利,为广东省五华县陈某的儿子进入广州市属医院工作提供帮助,收受陈某贿送的现金5万元。
在庭审中,邱春雷对于检方指控的犯罪数额提出异议,他只承认曾收受陈某的5万元贿款,而曹某贿送410万元并不属实。
“根本没有这回事儿”邱春雷情绪激动,他说,自己在检察机关所作供述前后不一,前期口供是编的,后期口供才是事实。
检察机关出具曹某的证言则证实,邱春雷介绍医疗设备销售商曹某与花都、从化、增城卫生局局长相识,从而帮助其获得医疗设备招标。曹某将业务利润的60%送给邱春雷,而相关局领导则能从被告处获批更多医疗专项资金。
邱春雷反驳说,自己跟曹某是“情侣关系”,帮她并非因为职务便利,自己没有得到好处。他还认为,曹某的证言也是“编出来的”。
被告的辩护人称,由于被告的早期供述跟曹某存在诸多矛盾,不能互相印证,因此认为410万元的受贿指控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经昨日一上午庭审,审判长宣布休庭。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