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甘肃网11月3日讯(通讯员王多刚)为消除安全隐患,打击“黑车”等非法从事出租运营行为,切实维护广大群众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10月29-30日,山丹县运管所、交警大队、三家出租车公司出动宣传车9辆,通过播放宣传材料和悬挂横幅等形式,开展了宣传、打击无证非法从事出租运营“黑车”的活动。
此次活动,由县政府发布公告,交通运输和公安交警部门联合执法,严禁未经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行政许可、未取得合法经营许可证件的人员和车辆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活动;县公安交警部门严查整治各类机动车辆在县域内312国道沿线、城区各路段和各经营门店前划定的停车区、临时停泊点外乱停乱靠、停泊待客等行为,并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严禁三轮摩托车、残疾人专用车、已确认的报废客车、报废出租车、客货两用车等车辆从事非法客运活动。违反规定者,除没收违法所得外,公安交警部门按照相关规定予以从严处罚;严禁国家公职人员徇私舞弊、私养“黑车”、谋取私利、充当非法运营“保护伞”。违反规定者,由县纪检监察部门严肃处理;鼓励干部群众抵制乘坐非法运输车辆,并积极举报非法运营活动,给予举报人一定奖励;对阻扰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或暴力抗管的,由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从严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通过联合执法,县城区内非法出租“黑车”得到了有效遏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