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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器材非法造枪 镇安两男子获刑

2016-11-18 09:49 | 来源: 华商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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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网购器材非法造枪 镇安两男子获刑)

镇安两男子但某和乐某,文化程度不高,但两人从淘宝上买来钢管、钢珠、射钉枪等,组装成枪用来打鸟。鸟没打着,他们反倒因非法制造枪支罪分别获刑。
   2015年正月的一天,乐某到但某家玩时,见但某家有一把由射钉器改装的枪支,乐某见枪好玩,便问但某枪的主人、来历等。但某称枪是自己在网上买回射钉枪、枪管等物品自行改装而成的。乐某了解后也想有一把这样的枪支,便让但某帮忙购买改装枪支的配件。后但某通过淘宝网给乐某购买了一把升级版射钉枪、一个钢管、3公斤钢珠。枪管、钢珠邮寄回来后乐某从但某家取回,射钉枪邮寄回来后乐某自己从邮局领回。
   2015年四月份的一天,乐某在家按照第一次见到枪时,但某介绍的改装方法及但某家枪的样子,使用电焊机、角磨机等工具对射钉枪进行改装。改装好的一天晚上,乐某持枪到自己住宅上面的竹林里试射。之后,乐某使用该枪支在竹林附近打鸟。平常乐某将该枪支放置在二楼卧室衣柜和墙之间的缝隙里,直至案发被公安机关查获。案发后,经西安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乐某所持枪形物为自制火药枪,且以火药动力为发射能源。
   近日,镇安县人民法院认为:乐某和但某违反国家枪支管理的法律法规,非法制造枪支,其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构成非法制造枪支罪。故分别判处乐某有期徒刑3年,但某有期徒刑1年。
   点评:由于射钉枪包括外形、核心构造以及杀伤力等,已不同于一般的劳动工具,而是和法律意义上的枪接近。本案中两名嫌疑人因“猎奇”的心态“自学成才”走上犯罪道路,而射钉枪改造成枪支的犯罪在全国范围内都大量存在,作为装修工具的射钉枪,由此变得危险,甚至成为犯罪工具。为此,有的地方还对射钉枪加强了管理,比如进行实名制购买。然而,只有加强法律和道德自律才是“消灭”此类犯罪的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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