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18日《民生关注》栏目播出)除了针对外埠车辆以及本市部分车辆限行措施之外,市交管局也对我市各条快速路进行了组织。并颁布了限制措施。 从5月1日起,我市将对城市快速路实行最低限速,标准如下: 在城市快速路交通流量平稳,且前方未发生交通事故;没有出现交通拥堵的情况下,与前车相距超过50米时,和平路高架桥上主路、槐安路桥上主路、体育大街跨线桥上主路、中华北大街高架桥上主路限制最低时速每小时40公里。 二环路桥上主路全程限制最低时速每小时50公里。违反上述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在前方交通流量平稳,且没有发生交通事故、交通拥堵的情况下,对在快速路主路通行机动车与前车车距超过50米且速度达不到40km/h的,特别是对于部分车辆低速压车行驶、人为制造交通拥堵的,由视频巡控系统抓拍,录入违法信息系统,并利用有线广播系统对违法车辆语音提示,令其立即驶离城市快速路主路。 而根据我市快速路主路拟实行的最低限速标准,市交管局也将在快速路出入口前,设置相应最低限速提示标志及提示语,如"时速低于最低限速值的机动车,禁止通行城市快速路"、"驾驶人驾龄不满一年(含)的禁止驶入"等;在路段上设置车距确认线、"与前车相距超过50米,行驶速度不得低于40km/h"提示语等。 市区交管新举措之三:现场实录并曝光交通违法和不文明交通行为。从今天起至年底,市交管局将随机或有针对性地选择交通路口,在路口的各个方向架设高清摄像机,在每天的早晚高峰和平峰交通违法行为突出时段,实地拍摄不文明交通行为和交通违法行为,所拍摄的视频资料,将选取具有代表性和典型性的行为在各大路口设置的LED显示屏和媒体上公开曝光,并倡导市民对所曝光的交通违法行为人、车进行监督和举报,并将对市民的举报进行汇总核实,及时通报违法行为人、车辆所在的单位、学校、居委会和省会文明办。 |